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组成:该漆是由专用合成树脂、防锈颜料、助剂、溶剂调制而成。
特性:该漆具有较好的光泽和机械强度,且耐候性较好,能自然干燥。
用途:钢结构件表面保护及装饰性涂覆。 |
| 技术指标 |
| 项目 |
指标 |
| 漆膜颜色和外观 |
中灰、铁红或根据用户定制 |
粘度S≥(涂-4杯) 25℃±1℃ |
100-200 |
| 细度um≤ |
60 |
干燥时间,h≤
25℃±1℃ |
表干 |
2 |
| 实干 |
24 |
| 光泽%≥ |
90 |
| 冲击强度kgcm |
40 |
| 附着力,级≤ |
2 |
| 柔韧性,mm≤ |
2 |
| 耐水性(浸6h) |
允许轻微失光、发白、起小泡,经2h恢复后小泡消失,失光率不大于20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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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施工参考: |
一、将产品充分搅拌均匀后,在涂有底漆的金属表面采用刷涂和喷涂均可施工,每层喷涂厚度以15-20um为宜,前一道干后才能涂下一道。
二、配套底漆为醇酸底漆,环氧酯底漆等。
三、可用#200溶剂油和二甲苯的混合溶剂调整原漆粘度后施工。
四、为防止使用过程中表面结皮,剩余油漆可覆盖少量混合溶剂表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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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本产品在封闭包装的条件下,贮存期为一年,若超出贮存期可按标准规定的项目进行检验合格后仍可使用。
六、产品应放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库房内,防止阳光直接照射,并隔绝火源,远离明火。 |
包装、标志、贮存和运输:
一、产品应贮存于清洁、干燥、密封的容器中,容器附有标签,注明产品型号、名称、批号、重量、生产厂名及生产日期。
二、产品在存放时应保持通风、干燥、防止日光直接照射,并应隔绝火源、远离热源、夏季温度过高时应设法降温。
三、产品运输时,应防止雨淋、日光曝晒,并应符合运输部门有关的规定。
四、产品在符合(二)、(三)的贮存条件下,自生产之日算起有效贮存期为一年。超过贮存期,可按本标准规定的项目进行检验,如果符合技术要求,仍可使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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